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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学研究表明,人的某种欲望得到满足后,新的更高的欲望便随之而产生,并且行为的动机得到强化,驱使人们继续实施类似的行为,以满足欲望。 赌与贪是互为因果的,大赌必贪,大贪必赌,几乎形成了规律。这里说的贪,可作两方面理解:一是狂赌不已,无休止地伉贪赌,企图捞取更多的钱财;二是豪赌的赌资非自己辛劳苦挣的积攒,乃公款的贪昧、援用和下属贿赂而来的。二者有时各不相干,有时互相促动,可谓盘根错节,勾心半我角。说得直白些,第一种是赌性之贪婪,第二种是贪婪诱发之赌性。 贪婪,几乎是所有赌徒的共有心理。未赌时想赢,赢了之后想再赢,想多赢大赢,认为赢一把胜过半个月乃至半年的辛劳,所以越玩越大,狂赌不已。而在输了之后,贪婪的欲望不时在牵着他的鼻子继续“捞本”,如果“扳”回来了,便认为“时来运转”,想继续再赢;如果“扳”不回来,便埋怨“时运不济”,继续再捞,不信“扳”不回来。 据社会学家的统计表明:初赌者的赢家最后变成了赌徒的,是初赌者是输家最后变成赌徒的八倍以上。 贪欲,不仅仅表现在一些人赢了之后还想赢的意念和行动上,也表现在一些人输了之后要想办法捞本的欲望和行为之中。这种输后想扳本的贪欲,是一种更回危险的贪欲,其导致的后果比赢了还想多赢时那种伉贪婪更加恶劣。因为赢者还可能稍稍有一点理性,“赢多赢少终归是赢了”,而这种“扳本”的心理有可能失去理性而变得不顾一切。所以,往往会作出一些令常驻机构人无法理解的事情。 Dubo与贪婪之间具有一种恶性的互动关系,正如一位学者所说:赌促贪心,贪壮赌胆,赌促贪力,贪促赌威,贪足思赌,财大气粗,力威互助,情节恶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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